按照《关于做好上杭县2015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的办法为: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所在学校的审核量化评分(含家庭经济困难加分)结果,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拟招募体检对象评分相同的,按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上杭县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顺序优先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仍无法确定人选的,由县公务员局组织各岗位可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的相同情况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现将报名毕业生在校期间本专业(班级)综合测评排名的量化评分情况及按以上办法确定的拟招募人选和面试对象予以公布(见附件)。
上杭县公务员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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