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遴选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招聘、遴选报名及有关单位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有关招聘、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的申请,经研究,现就本次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报名人数与招聘、遴选人数未达3:1比例职位开考。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急需紧缺情况,经相关招聘、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申请,同意以下有人员报考、但未达3:1比例的相关单位职位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的职位:
1、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计生技术人员(0301);
2、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勤(0601);
3、县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0801);
4、乡镇林业站:专业技术(1401);
5、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人员(1402);
6、上杭县医院:临床(1601)、中医临床(1604)、护理1(1606)、护理3(1608)、助产(1609);
7、上杭县中医院:护理1(1701)、护理2(1702)、中医临床1(1704)、中医临床4(1707)、B超、心电(1708)、放射(1709)、康复(1710);
8、茶地乡卫生院:临床(2201);
9、太拔卫生院:药剂(2301);
10、南阳卫生院:药剂(2403);
11、中都卫生院:临床(3001);
12、蓝溪中心卫生院:护理(3202)。
(二)本次公开遴选中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的职位:
1、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稽查(01);
2、县中医院:妇产科医生(02);
3、县皮肤病防治院:康复中心护理人员(03);
4、县会计委派中心:社会抚养基金专管员(04);
5、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会计(05);
6、临城镇政府:企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工作人员(08)。
二、同意招聘庐丰卫生院管理人员职位(3101)不予以开考。
截止报名结束,庐丰卫生院管理人员职位(3101)只有1人报考,根据县卫生局书面报告(杭卫〔2015〕18号文件),该职位不属于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职位,要求不予以开考。经研究,同意县卫生局的意见,庐丰卫生院管理人员职位(3101)不予以开考。
三、同意报考县医院中医临床职位的报考人员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
县医院中医临床(职位代码1604)职位,要求取得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研究生毕业学历及硕士学位。至报名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只有1人,根据《上杭县2015年春季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该报考人员按照原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人发〔2009〕3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招聘。经研究,同意该职位报考人员免于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通过采取有效的测评方法进行;如直接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上杭县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0日 |